巩义暂停尾号限行 巩义暂停尾号限行时间
荥阳巩义限号吗
2023巩义限行通知(时间+路段+车牌)(2023年1月17日更新)
2022年12月6日起,巩义取消机动车限行措施,何时恢复另行发布。
此前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 自2022年2月21日起,工作日每日8时至20时实施机动车限行。
限行规定 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周一机动车尾号限行1和6、周二机动车尾号限行2和7、周三机动车尾号限行3和8、周四机动车尾号限行4和9、周五机动车尾号限行5和0,双休日和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 城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城区所有道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限行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低碳绿色、依法文明出行。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巩义市最新限号规定
为助推灾后重建工作,按照《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巩政办明电[2021]39号)要求,自2021年8月23日起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巩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等方式继续加大全市范围内酒醉驾、三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不限车辆
一、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汽车限号
巩义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是?
每天8时至20时实施限行。
在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巩义市限行注意事项
巩义市限行区域是 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区域。
没有设置限行禁行标志指示或限行禁行标志指示不完善、不规范的,按照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8项之规定,罚款200元。
巩义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是什么?
巩义市限行时间和范围:
限行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实施工作日每日两个尾号的限行措施。
每日限行时段 星期一至星期五 8 00—20 00。
节假日 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外地车牌 外地车限行,限行政策与本地车一致。
限行规定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 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限行区域 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的市区所有道路。
巩义限行规定
巩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日8: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区域。
三、限行车辆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实行工作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星期一 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的限行;
星期二 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的限行;
星期三 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的限行;
星期四 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的限行;
星期五 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的限行。
(二)各类货车除了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防汛抗旱车;
2.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和租赁车辆)、邮政(含快递)、押款专用车、校车、保险理赔勘查车;
3.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处罚措施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机动车限行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 平安河南--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2020年12月4号车牌号是5的机动车在巩义市限行吗?
巩义市发布通告,决定自2020年8月3日(周一)零时起,在市区道路恢复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违者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2020年8月巩义限行,现在还是这个规定。
限行时间
工作日每日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不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限行区域
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的市区所有道路。
限行车辆
对进入限行区域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实行工作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星期一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星期二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星期三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星期四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星期五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
2020年12月4日下午,巩义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正式官宣 2020年12月7日——12月31日,
每天8时至20时,巩义市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别忘了,周末也限行!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公告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限行区域
城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城区所有道路。
02
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8时至20时实施限行。
03
限行规定
(一)在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
2.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校车、在交通部门备案过的合规网约车、残疾人专用车;
3. “绿色通道”车辆(运输新鲜肉、蛋、奶、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4.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5.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6.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7.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8. 其它经市政府批准用于保障民生的相关车辆。
(三)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巩义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04
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公交公司要增加运行车次,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05
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06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巩政通[2018]4号)自2020年12月7日起暂停施行。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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