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不裹脚 什么时候开始裹脚的什么时候不缠了
现在我国已经没有裹脚的这个陋习了,是什么时候废除的?
裹脚废除的时间是在晚清时期,由慈禧太后下令正式废除裹脚制度。古代女子不但社会地位低微,还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那便是裹脚。南宋时期君王有位妃子,擅长舞蹈,她生的小巧玲珑,一双玉足更是巴掌大小,君王十分怜爱她,将她居住宫殿的地面凿成一朵朵莲花的模样,走起来仿若步步生莲,君王见了十分高兴,后宫的其她妃子为了得到君王的欢心也纷纷效仿,有的妃子脚大,便想到用布勒的紧一点,逐渐演变成缠足。
随着时间的推移,缠足流传到民间,逐渐成为考核一位女子是否是名门闺秀的标准,缠足的方法非常痛苦,在女子四五岁正在发育的时候,用一尺宽两尺才的绫布将脚包裹住,除大脚趾之外,其余四个脚趾被生生勒断,紧紧的和脚心贴在一起,然后将脚塞进尖尖的布鞋之中,美名为三寸金莲。
虽然这样非常好看,但女子承受的痛苦是非常大的,不但要生生忍受脚趾被勒断的痛苦,之后的每一天都活在痛苦之中,她们不能长时间站立,只能慢慢走路,这意味着她们彻底失去谋生能力,毕竟一个连路都走不了的人如何外出赚钱,只能更加依靠男人。
而直到清军入关之后,这一习俗逐渐被瓦解,满人都来自关外,属于游牧民族,需要经常进行迁徙寻找合适的草原,那里的女子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会骑马射箭,因此必定不能缠足。在入主中原之后,对于缠足这项风俗十分不理解,尤其在慈禧太后掌握朝政之后,她认为女子该有选择和自由的权利,因此下旨废除缠足的旧俗,改变了全国女子的命运,使她们不必遭受痛苦。
古代女人裹脚是被谁废除的
古代女人裹脚最后是孙中山废除的。
顺治时提出废除裹脚,自从清兵入关之后,便多次下令废止民间缠足之风,不过缠足的习俗由来已久,所以成效不大。满族人几乎是人人都能骑马拉弓的,因此认为女子缠足不利于身体,这是一种陋习,在顺治元年(1644),根据孝庄太后手谕,凡缠足女子均不得入宫,违者皆处死。
顺治二年(1645)后,民间女子皆禁止缠足。后来又复发。直到民国孙中山总统废除裹脚。
直到民国时,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直到这时缠足之风才逐渐停止。
古代女性为何喜欢缠足
云南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少数民族妇女并无缠足的习惯,居住在山地的汉族妇女由于在山路行走的不便,也很少缠足,为什么在这样的地区放足又这样困难呢 传之久远的陈风旧习固然是一原因,传统的华夷之辨也起了重要作用。在民族杂居的地方素来讲究夷夏之分,小脚为汉族的崇尚,有些地方的汉人“娶媳妇时要先问是否小脚,如果是大脚,便以为是猓猡之流。”
或被视为下等人,致使有些少数民族的居民为了表示与汉族并无二致,特意效法汉人,让妇女缠足,这无异宣扬了以缠足为荣的心理,更加重了放足的阻力,由此可见陈旧的文化观念实为缠足陋习的主要支柱。
如果说云南是一特例的话,山西缠足的反复在内地就很有代表性。山西省政府早在19 16年就已实施严禁缠足的条例。各县都成立天足会,各级官员都为当然会员。1918年成立《全省学生不娶缠足妇女会》,规定会员未婚者不得娶缠足女子;已娶缠足者,一律放足;违约者罚以重金,家长为幼女缠足者罚金加重10倍。
1919年又将禁止幼女缠足作为村规,经常鸣锣示众,沿街张贴布告,如此兴师动众,不可不谓雷厉风行,成效也不可不谓不大,如在大同,“二十以下之女子率皆力趋新潮,城外乡僻中容或有此十八世纪之美人,至城中则已如凤毛麟角,不可多得矣。”
然而这只是在交通发达的城市,在那些偏僻的乡村又是另一种景象,城乡落差非常大。1933年缠足就有复苏的趋势,据当时《中央日报》的报道,山西省15岁以下的女孩缠足的还有32万2千余人,致使这恶习迟迟不能绝迹。
直到20世纪90年代,一篇报告文学《中国后的小脚部落》揭示,云南通海县的六一村,至今还生活着300多位缠足的老太太,她们大多经历缠缠放放,放放缠缠,有的1946年缠,1 954年放;有的1943年缠,1950年放,1951年再缠,直到1958年才解缠。现今70岁的老人差不多到共和国成立前后才放足,称为“解放脚”。
到了放足和禁缠时,又有许多时兴口号 “不与小脚女人结婚。”“不准臭小脚上炕。”“小脚没人要,臭脚真糟糕,大足多文明,走路多逍遥。”“小脚休上坡,做活做不多,怕苦又怕累,不好见公婆。”同时有了新歇后语 “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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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缠足的起源,目前有四种常见的说法
1、始于传说时代。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2、始于隋说
缠足始于隋代,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
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 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又说是为了不入宫),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3、始于五代说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4、始于北宋说
现代学者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
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裹脚
裹脚的风俗是什么时候开始 盛行 终止
裹脚的风俗于五代末期开始盛行,新中国成立后被终止。
裹脚也叫缠足,五代末开始盛行。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缅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
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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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向光绪帝上《请禁止妇女缠足折》,折中申明 “从国家法度讲,缠足是对无罪女子滥用刑罚;从家庭关系讲,有伤父母对女儿的慈爱;从人体卫生讲,造成了不该有的病态;从民族利益讲,削弱了种族。”深刻分析和慷慨陈词,说服和感动了光绪皇帝,
1898年8月13日,光绪帝谕令各省督抚劝导地方禁止妇女缠足。清末的禁缠足法令大多不是针对成年妇女,而是以幼女及将出生者为主要关注对象,是一场着眼于未来的身体解放。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1899年12月),上海发起成立中国天足会--这是一个禁止妇女缠足,提倡妇女放足的民间社团组织,并出版《天足会报》,广为宣传呼吁,并在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发展迅速。
1902年,清廷再次发出上谕,劝戒缠足。
民国初期,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进一步推行禁缠足政策。
1906年梅山地震,长辈开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缠足,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
1916年内务部又颁《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
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内政部颁发《禁止妇女缠足条例》
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并派专员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裹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缠足
古代的缠足和“裹小脚”的这种陋习是从什么时候才结束的?
裹脚的结束是一个过程,制度上的结束是1912年3月13日,如果说完全结束那要更晚,但是裹脚的结束应该感谢一个人,就是孙中山,因为他颁布了禁止缠足的法令,这样从法律上杜绝了这种现象。
裹脚开始于(南唐)李后主宫嫔窅(yǎo咬)娘,他开始缠足,后人效仿。慢慢的演变成为了一种畸形的文化审美。
清朝就已经想要结束缠足,但是却越发高涨
但是如果说到结束,其实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普通老百姓生的女孩子也禁止缠足。这是从制度和律令上的第一次禁止。但是为什么越来越高涨呢?
康熙七年(1668年),对女子缠足开禁,缠足风靡全国,那个时候,不光是汉族女子裹脚,连满族女子也缠足。达到了一种什么现象呢?男子只会娶小脚的女孩子,这样,根深蒂固的裹脚习俗深深的扎根在了国人心中。
如果你想对裹脚有更深的了解,推荐看下冯骥才先生的《三寸金莲》,看完你就会明白裹脚有多疼,以及女主人公的奶奶还有周围的人有多看重裹脚,当时还流行赛脚会,可以说身在那个时代的大洪流中,不得不裹脚。
西方文化的影响,孙中山先生的法令
受西方文化影响,民国的时候一些思想新潮的女性开始不再裹脚了,还有天足会,这个会就是倡导放足,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中,以前是用小脚吸引男性,但是随着思想的解放,不再以小脚为美,大脚也可以了。
191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具体政府有哪些规定呢?提出“不要小脚女为妻”的口号,甚至规定“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不准在马路上行走”,向缠足女子征收“小脚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解放。
所以说,“缠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偏远乡村地区。
不过怎么说呢?世界万物必有其理,我们现在的人看裹脚,觉得是陋习、可耻、弊病;可是如果是过去呢,即便你是李清照,你是皇后,也得缠足,就像过去欧洲女子的束腰,以及现在的整容一样,是风尚,是美啊,那就是美的。
如果想对裹脚有更深的了解,可以去浙江乌镇,那还有中国唯一的缠足文化博物馆,展出了几百双各式各样的"三寸金莲",相信你对中国的缠足(裹脚)文化有更深的了解。
裹小脚什么时候停止的
裹小脚是1912年3月11日停止的。是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
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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